强化资金使用和监管。财政按照预算支出额的1%-3%设置预备费,用于当年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。在灾难发生后,市财政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受灾情况研究拨付救灾补助金。市财政每年对抗灾救灾资金的分配、投向、使用和效益情况进行审核,保证救灾资金合理安排,专款专用,发挥应有效益。
重点加大防震投入。投入27万元支持“宽频数字地震遥测台网技术系统”的升级改造及“中国地震前兆台网数据处理系统”的建设和应急基础数据整理、更新和建库等,改善地震监测预报手段;安排45万元用于地震应急预案修订、应急避难所方案制定、选址等工作及添置应急帐篷、救援服等应急物资,改进地震应急装备和工作条件。
建立预警和补偿机制。针对洪涝灾害中暴露的突出问题,通过加强城乡防洪保安工程建设,支持小水库除险加固和改造塘坝,防患未然;通过积极推进农业保险试点,扩充农业保险品种,及时下拨农业保险资金,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,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。





